房產過戶房貸卻自扛?律師揭銀行審核關鍵
對於為何不動產已移轉至趙建銘名下,房貸卻仍由陳幸妤繳納?律師賴瑩真14日發文解釋,這部分也是很多人安排不動產的時候常忽略的地方,因為房貸是向銀行借貸,銀行除了依不動產價值評估房貸金額之外,更會審查債務人個人的信用、收入與還款能力,「不同的債務人,銀行給的條件也不相同」。因此,銀行絕不會因為不動產所有權人變更,就自動同意轉移房貸債務。
陳幸妤13日再爆料,當初店面贈與給前夫趙建銘,「貸款是留在我名下」。(圖/翻攝自Google Maps)夫妻節省贈與稅有風險!法律防身需多「1動作」
賴瑩真指出,夫妻間贈與雖然能不受每年244萬元免稅額限制、達到節稅效果,但卻面臨「送出去就拿不回來」的極大風險。她提醒,只要在移轉時多做一個步驟,簽署「附負擔贈與」或「附條件贈與」契約,就能完全預防此類慘劇,例如可以在契約中約定,受贈方需承擔扶養義務;或是規定若對方發生外遇、雙方離婚時,贈與即刻失效且受贈人須無條件返還房產。最後,賴瑩真直言,雖然多了一道法律程序,但能有效避免將來後悔莫及,並示警:「千萬不要犯跟她(陳幸妤)一樣的錯誤,無論是擇偶還是房產,都要三思啊!」貼文曝光後,網友們也紛紛湧入留言,怒轟:「趙建銘有夠軟爛,診所應該很快倒閉」、「姓趙的怎麼有臉在離婚後還讓前妻背負6000萬貸款啊!是男人就不該這樣」、「好氣喔!這麼無恥的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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