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證實 與趙建銘離婚日期為6月12日
陳幸妤昨(17)日表示,兩人當年辦妥離婚並換發身分證後,趙建銘因更改戶籍地,又換過身分證,因此才會把最近一次換證日期誤認為離婚日期,並將錯誤的時間告訴朋友,才會傳出不同版本。陳幸妤今日上午證實,兩人的離婚日期應該是6月12日。
陳幸妤今(18)日證實,與趙建銘離婚日期為6月12日。(圖/民視新聞)
陳幸妤:2300萬教育基金恐只能私下討回
此外,各界關注2300萬的子女教育基金,陳幸妤昨日說這是她從以前逐年贈與給3個孩子的存款,原本放定存,後來趙建銘稱她「不會理財」,說要幫孩子投資而拿去保管。陳幸妤今日上午無奈表示,這筆錢無法從法律途徑討回來,除非小孩告爸爸侵占罪,但也不可能搞到這樣子,現在就看能不能私下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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