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黃國昌罵垃圾、北檢打手!週刊不滿提告 二審判決出爐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翻攝黃國昌臉書)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024年時,在臉書及記者會上砲轟《鏡週刊》為「垃圾週刊」、「北檢的打手」,遭精鏡傳媒公司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認定非單純謾罵,判黃國昌免賠,精鏡傳媒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9)日宣判,仍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高院指出,黃國昌具有留學背景,對英美人士慣用「junk news」應習慣,更指出此言論也符合他一貫的風格,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快新聞/北市普發2萬有譜了?綠議員「幫市長實現」 議會已排入一讀成案

三度開砲惹上官司 一審北院認為:屬善意評論

本案源於黃國昌前年9月3日在臉書發文,痛批《鏡週刊》「無恥」,質疑該週刊配合北檢聲押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時機。同年10月18日,黃國昌在民眾黨團記者會上被問及相關報導時,回應稱該報導是「綠營跟北檢的打手所寫的垃圾報導」;同年12月10日在民眾黨防災士中隊成軍記者會上,他再度以「垃圾週刊」回應。

精鏡傳媒認為,黃國昌上述三次發言嚴重損害公司名譽,提告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對方將判決結果公布在個人臉書上。

鏡不服上訴 高院駁回維持原判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黃國昌是針對《鏡週刊》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刑案的相關內容發表意見,而該案本身攸關公共利益,相關報導自然可受公評。法院指出,黃國昌的質疑並非全然無憑無據,並非出於惡意中傷名譽的目的,應認定為善意評論,不具違法性,因此判決黃國昌免賠。

精鏡傳媒不服提起上訴,但高院合議庭審理後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合議庭認為,《鏡週刊》針對京華城案的系列報導,具體指涉柯文哲財產來源不明甚至收賄疑雲,以事實描述方式連續報導偵辦細節,本就容易引發爭議;而黃國昌針對相關報導做出回應,屬於一般人常見的反應,精鏡傳媒應予以容忍。

快新聞/黃國昌罵垃圾、北檢打手!週刊不滿提告 二審判決出爐
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圖/翻攝黃國昌臉書)

「junk news」描述符合黃國昌社經地位 黃國昌再嗆:自取其辱

合議庭並指出,黃國昌對英美人士慣以「junk news」、「junk journalism」形容未經嚴謹審編的新聞報導,理應相當熟悉。因此,他批評《鏡週刊》報導是未經查證的「垃圾新聞」,或質疑檢調可能洩露偵查內容導致該週刊淪為「北檢打手」的說法,都符合其一貫的語言習慣、教育程度與社經地位。

因此,黃國昌的相關言論涉及公共事務範疇,並不構成對精鏡傳媒商譽權、名譽權的不法侵害。綜合考量黃國昌一貫的語言脈絡與相關情境,難以認定構成對精鏡傳媒商譽權、名譽權的不法侵害,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而黃國昌本人稍早也在臉書上表示,「垃圾週刊不斷地被法院認證,鏡週刊真的是自取其辱!」、「垃圾就該回到垃圾桶去,別再繼續秀下限」。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逼女看護看激戰片還秀裸照硬塞千元「來一發」!噁仲介「法庭做1事」竟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