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表示,本次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自8月25日起至9月7日止受理,請受災農民把握時間,攜帶相關申請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依規定,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規定核予現金救助;救助額度依農業部公告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辦理。
農業局提醒,例假日得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若受理期間因天然災害發生停止上班,受理期間將依停止上班日數順延。另個案如因交通中斷、通訊中斷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未能於期限內申請者,得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經公所核實認定後受理。
農作物受豪雨損害,臺南宣布全品項現金救助!(圖/臺南市政府)此外,本次亦同步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可依規定申請,貸款利率目前為年息1.415%。有貸款需求之農民,應依規定向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後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農業局指出,近期天候不穩定,請農民持續關注田間作物情形,如有受災應儘速向所在地區公所通報並申請救助,以維護自身權益。農業局及各區公所也將依黃偉哲市長指示,辦理災損查勘及救助相關作業,協助農民儘速恢復農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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