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於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ECHR)裁定,土耳其政府侵犯了現年68歲的慈善家 Osman Kavala 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人身自由及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並對其施以非人道或降格的待遇。法院下令土耳其必須向他支付超過113,000歐元(約131,759美元)的賠償金。
Osman Kavala 於2022年因被控「企圖推翻政府」而被判處無期徒刑。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土耳其對其採取的措施,主要動機是為了懲罰他在2013年蓋齊公園(Gezi Park)示威活動中的角色,並企圖使這位人權捍衛者噤聲。
Osman Kavala 已成為土耳其打壓公民社會的象徵。他於2017年10月被捕,面臨間諜活動、資助抗議及參與2016年未遂政變等多項指控。2013年的反政府抗議浪潮,是對當時擔任總理的 Recep Tayyip Erdogan 統治地位的首次嚴重挑戰。
事實上,歐洲人權法院早在2019年就曾下令釋放他。儘管他在2020年獲判無罪,但隨即因新指控被重新逮捕,並在兩年後被判處終身監禁。2023年,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頒發最高人權獎給 Osman Kavala,以凸顯土耳其拒絕遵守歐洲人權法院裁決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