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三峽河畔這間砂石場,放眼望去,廢土堆得像小山丘一樣,原來超過7000噸廢土違法堆置在這。
砂石車進進出出,不過這間砂石場明明不具土石方資源回收場資格,卻涉嫌透過不實聯單及「場地臨時借用契約書」掩飾不法。
刑事局偵七大隊副大隊長林漢隆表示,該砂石場自今年4月起,收受新店區之大樓興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共7000餘噸,該運輸承包商收取土方處理費用,未載運至合法土石場,竟雇用運輸車隊載運出售給其他砂石場,藉以兩邊牟利。
新北砂石場違法收營建土方(圖/刑事局)
回溯這件案子,三峽砂石場負責人、57歲羅姓女子未經政府核准,涉嫌向新莊一間開發工程公司負責人、60歲林姓男子,違法收購、堆置7千公噸營建剩餘土石方。林姓男子向外收取約2161萬元的土方處理費,卻沒將土方送到合法場所,另外雇用車隊,分267次將土方載運出售給砂石場,再賺取土方料費,兩頭獲利。
新北砂石場違法收營建土方(圖/刑事局)
環保蟑螂兩邊賺,最終還是躲不過警察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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