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法律規定,法官可修改官方文件以反映個人的真實情況。法官 Wassim Zahreddine 表示,他是基於貝魯特(Beirut)上訴法院2016年的一項判決做出此決定,當時該判決允許一名跨性別男性更改法定姓名與性別。他透過電話向法新社表示,自己是出於信念、依法辦理,並秉持人道關懷做出判決。不過,這項判決目前仍有被上訴的可能。
這起案件於今年4月宣判,距離該名女子首次提出申請已過去6年。由於擔心引發社會反彈,直到7月在當事人同意下,判決才發表於黎巴嫩的司法雜誌。法官透露,此決定遭到部分神職人員批評,但他強調,法定性別變更仍有嚴格限制,因為無論在財務或醫學上,進行性別重置手術都並非易事。
該名跨性別女性於2019年在泰國取得醫療報告,證實患有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並接受了手術。她於2020年申請變更身分紀錄,希望法律身分能與其身體和行為狀態一致。法官指出,過去她在通過安全檢查哨時,常被質疑身分證上的男性性別與外貌不符,被迫反覆解釋,這已侵害了她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