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駁回鞭刑公投案 認定違反人權承諾違背國際法規

Reuters 路透社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週五駁回一項由立法院通過的鞭刑公投提案。中選會指出,對性侵與詐欺等重大犯罪施以鞭刑違反了台灣在國際人權上的承諾,屬於殘忍且不人道的身體刑罰。

中央選舉委員會(CEC)主任委員Michael You向媒體表示,台灣已將各項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他強調,鞭刑是一種由公權力直接對受罰者施加肉體痛苦的體罰形式,多數國家皆認為這是一種殘忍、不人道且侵害人性尊嚴的刑罰。

立法院本月稍早曾表決通過推動該項鞭刑公投,但遭到執政黨反對。提出此公投案的國民黨籍立委Hung Meng-kai對此決定表達遺憾,認為應該讓人民透過選票做出選擇,並在社群網站發文質疑此舉究竟是保護受害者,還是在為罪犯築起保護牆。

這項鞭刑提案此前已遭到國家人權委員會及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等團體批評。台灣在1987年解除戒嚴後,現已成為具備廣泛人權法律保障的民主社會;雖然台灣仍保留死刑,但已相當罕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