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里長40萬現金買通對手 遭警察人贓俱獲
據了解,莊姓里長得知藍男有意角逐同一席次後,擔憂選情受到威脅,遂私下多次接觸對方,萌生掏錢買通、勸退對手的念頭。桃園地檢署接獲相關情資後不敢大意,檢察長張春暉相當重視,隨即指派檢察官邱健盛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積極部署蒐證,對兩人進行監控與資金流向分析。
專案小組掌握兩人於8月29日下午相約見面,全程在旁蒐證。當莊男當場交付40萬元現金予藍男,並提出放棄競選的要求時,埋伏人員見時機成熟,經請示檢察官後,隨即以現行犯將兩人當場逮捕,並扣得行賄現金40萬元,成功攔截這起基層選舉暗盤交易。
莊姓里長30萬交保 桃檢:若發現賄選情事可撥打電話檢舉
檢方於30日凌晨完成複訊,認定莊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對於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關鍵證物已扣押鞏固,無羈押必要,諭知具保30萬元;藍男則無保請回。
桃園地檢署強調,公平乾淨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針對利用各種名目行賄選之實等妨害選舉行為,將秉持「無底限、無上限、無時限」原則,持續積極加強查緝、嚴查速辦。隨著選舉投票日將屆,地檢署也呼籲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請儘速撥打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選舉。
桃園地檢署。(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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