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裁定,印度必須遵守1960年與巴基斯坦簽署的《印度河水資源條約》(Indus Waters Treaty),履行條約義務。法院同時發布命令,禁止印度在兩處水力發電工程進行可能違反該條約的施工作業。這項條約規範了印度河流域6條跨界河流的水權分配,是兩國數億人口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
印度政府於2025年5月指控巴基斯坦支持喀什米爾地區針對觀光客的致命攻擊,並宣布暫停履行條約義務,但巴基斯坦否認指控。仲裁法院指出,全體仲裁員一致認定印度提出的暫停理由均不成立,條約依然完全有效。然而,印度外交部隨即發表聲明斷然拒絕該裁決,指稱該仲裁機構為非法組成,並重申暫停履行條約的決定依然有效。印度水資源部長 C.R. Patil 過去亦曾揚言,將確保一滴水都不會流進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方面則對裁決表示歡迎。巴基斯坦副總理兼外交部長 Ishaq Dar 透過社群平台 X 發文表示,這項裁決證明了巴基斯坦的一貫立場,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絕不能被片面暫停或擱置。專家分析,在氣候變遷與人口成長壓力下,水資源已成為該地區極具爆發風險的焦點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