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9歲、下個月滿30歲的黃之鋒,先前因2020年民主派初選案(47人案)遭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已被判處4年8月有期徒刑。先前他也因其他多項被羅織的荒謬罪名判刑,已被累計囚禁超過2100天。目前他的人生已有五分之一時間在監獄中渡過。今天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先前已有庭審,但因法庭限制傳媒報導,審判過程及內容詳情不明。今天是答辯和判刑,由曾於律政司工作的譚耀豪法官審理,結果可想而知。本來預計於2027年1月獲釋的黃之鋒,幾乎肯定被新的罪刑大幅延長刑期,加刑至少三年甚至十年以上,最重可達無期徒刑。港府對他的連環狙擊,選定在他服刑將盡之前,突然進一步指控他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串謀他人請求外國制裁云云,顯然是「二度利用國安法」政治追殺,也是對他本人以至所有香港人的心理恫嚇和折磨。
黃之鋒自從少年時期,就積極投入香港的民主運動:2012年初試啼聲推動反國民教育運動,2014年投入爭取雙普選的雨傘運動,2016年創立香港眾志倡議命運自決,2019年參與反送中運動。他的每一次發聲,代表的都是香港主流民意對自由與民主的渴望。現在港府濫行「全面管治權」,對他連番政治追殺,不僅是對他個人的肉體與精神折磨,更是企圖徹底斬斷香港公民社會的抵抗意志。我們必須嚴正指出:追求民主無罪,政治倡議無罪,一黨專政有罪,紅色鷹犬有罪!
黃之鋒、鄒幸彤、黎智英、戴耀庭,以及所有香港政治犯,寧願做一個永遠的罪犯,都不願做背叛良知的人。燭光如海,人心成濤,粉身拍岸,不平不休。自由路上,犧牲奉獻,極權鋒芒,不避不退。然而,光明終將戰勝黑暗,紅龍終將粉身碎骨。我們會懷抱信念和希望,過好每一天。
我謹此提出以下三大訴求:
(一)立即停止司法迫害:呼籲港府撤銷所有針對黃之鋒及所有政治犯的控罪,停止「不定期連番追訴、無休止延長監禁」的政治打壓。
(二)保障獄中基本人權:港府必須確保黃之鋒及所有政治犯在羈押、服刑及受審期間,獲得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生活、飲食、睡眠、醫療、探視及法律辯護權利。
(三)國際社會共同關注:呼籲台灣政府、台灣社會、各國政府、國際人權組織及自由世界公民,持續緊盯今天的判刑結果,並對港府與北京當局的極權統治,加強外交與經濟施壓,千萬不要為了商業利益而犧牲公義與文明。
自由終將歸來,台港並肩同行。即使香港的法治環境與言論自由正遭受嚴峻打擊,但黃之鋒等人在逆境中展現的韌性,依然激勵著全球追求自由的人們。台灣是亞洲民主的燈塔,全是台灣民主前輩和英烈犧牲奉獻的成果。我們衷心感謝台灣,也勉勵台灣政府與台灣社會,持續跟真誠捍衛自由民主的香港人並肩同行,守護台灣,反制中共,關注香港,拒絕遺忘,並透過具體行動為無法發聲的港人說出心聲,揚聲四海。
※作者為政治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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