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搬離住處 與男同事過從甚密
判決書指出,阿傑與小瑜結婚近20年,兩人育有一對子女。2025年2月,小瑜搬離共同住處後與餐廳男同事過從甚密,阿傑驚覺有異,私下委託徵信業者調查,發現小瑜與男同事曾多次共同進出她承租的公寓,一待就是一整夜;不僅如此,小瑜坐上這名男同事的機車時,還伸手環抱對方。
這名已婚女子被目擊與男同事騎車雙載。(示意圖/AI合成照)
丈夫發現後精神崩潰求償百萬 法院判敗訴
阿傑看到這些畫面相當不滿,一狀告上法院,主張小瑜跟男同事的互動已超越一般同事關係,自己還因此出現精神狀況並就醫,因此要求小瑜及該名男同事連帶賠償100萬元。然而小瑜在法庭上否認與男同事之間有不倫關係,她說自己搬家後獨自租公寓,因為需要重新安裝家具、網路及電器,才請男同事進來協助;至於在機車上摟男同事,則是因為坐在後座,需要維持平衡。
法院勘驗阿傑提出的事證後,認定該名男同事確實持有小瑜公寓大門的鑰匙,兩人也曾同進出公寓,騎車雙載時也有曖昧舉動。判決指出,這些行為「較一般同事間保持社交距離之互動為密切」,部分舉止也並非毫無「輕率、曖昧或引人不當聯想」之處。
儘管如此,法院認為小瑜與男同事的互動尚未達到可以認定情愛交往、同居、共同過夜或其他重大侵害配偶身分法益的程度,因此駁回阿傑主張的100萬元精神慰撫金請求。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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