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表示,審理115年度原金訴字第2號貪污等罪案件,被告張俊傑經施以科技監控之電子手鐶,於2026年9月6日深夜發出低電量告警,經北院通知司法警察緊急拘提無著,事後發現電子手鐶已經遭破壞丟棄,被告張俊傑下落不明。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因此,北院喊話,除已先聯絡境管機關嚴加查核外,業於今日上午對被告張傑發布通緝,通緝期間至148年1月21日。
同時北院也說,昨天承審法官收到告警,因為透過監控系統比較能掌握定位,所以有出動與員警一起去找被告,最後有跟員警一起發現遭破壞手環,另已對被告提出毀損公務罪的告發。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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