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運將突開窗裸露下體播色片!開燈供人看辯「在這樣」下場曝光
苗栗邱姓男子在去年7月開自小客貨車停在路邊,搖下車窗在駕駛座裸露自慰,並辯稱私處發炎在塗藥,法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圖/翻攝自 Google Maps)

社會中心/高淑婷報導

苗栗一名邱姓男子在去年7月開自小客貨車停在路邊後,不僅搖下車窗在駕駛座裸露私處自慰,還刻意打開車上燈光照射其生殖器,整個過程被路過民眾目睹、錄影並報警。男子事後辯稱,當時只是因私處發炎,在車內塗藥,法院審理後不採信他的說法,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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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案件發生於2025年7月2日晚間8時50分左右,邱男將車停在苗栗市一處路旁,明知車窗開啟後,車內情況可能被往來民眾看見,仍搖下副駕駛座車窗,在路燈明亮照射狀態下,裸露生殖器做出自慰行為,還故意打開車內燈光照射私處,被路人目擊後報警,觸犯公然猥褻遭函送。


開窗裸露下體播色片!苗栗運將「開燈供人看」辯稱:下體潰爛在塗藥 
邱男面對指控,辯稱私處發炎正在擦藥。(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內容,邱男坦承在案發期間、地點將車窗搖下裸露生殖器,但否認公然猥褻,先稱因私處癢而停車抓癢,因蚊蟲很多才打開車燈,之後又改稱私處發炎、潰爛,當時正在擦藥。不過,法院調閱就醫資料發現,他直到案發後數個月,才因包皮炎前往就醫,案發前,並無任何就診紀錄,前後說法不一,難以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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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邱姓男子行為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恥及厭惡感,已構成公然猥褻罪。(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依據目擊者證述,邱男當時將手機放在方向盤前方播放成人影片,手部動作明顯是在自慰,不像檢查身體或擦藥,自慰動作持續約10分鐘,車內也未看見藥品、藥膏或碘酒。警方蒐集的錄影翻拍照片亦顯示,車輛方向盤上確實放有一支亮著螢幕的手機;法院並考量目擊者與邱男互不相識、雙方沒有仇怨,認為證詞具有可信度。法院指出,邱男將車停在公開場所,開啟車窗並裸露、撫弄生殖器,行為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恥及厭惡感,已構成公然猥褻罪。邱男過去曾3度因公然猥褻遭法院判刑,其中一次刑期於2023年1月執行完畢,本案屬5年內故意再犯,構成累犯。簡易庭依法認定邱男公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判決並指出,邱男多次因同類案件遭判刑,犯後仍否認犯行,難認態度良好,全案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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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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