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當時狀況,江姓女藝人先是以吹哨者身分,指出龔益霆曾對女臨演下藥性侵、還偷拍性私密影像;本案引發熱議後,她再承認自己也是受害者,並於9月11日提告,隨後檢警於9月15日搜索約談,讓龔益霆100萬交保。今年6月全案偵查終結,確定以他涉犯強制性交罪起訴。
案件東窗事發後,龔益霆對外聲稱,曾與江女交往過,但於2025年8月31日分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有關散布猥褻物品罪:
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更多新聞: 快新聞/黃國昌真的騙人?陳以信驚曝「竹北市藍白合1真相」 內幕全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