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法普利衝法
關於蔣萬安是否落實利益迴避,法制局、廉政署各有說法,沈伯洋在民進黨青年志工輔選團啟動記者會受訪表示,他剛剛看台北市有最新的說法,跟大家法普一下,根據利衝法第5條與第6條,公務員本人有一些利益衝突要回避的事項。第14條是說,公務員或關係人申請時的揭露義務。
他指出,所以,最主要的法律規範應該是14條,不是第5、6條,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回應是針對第5、6條,所以有點問A答B,後來廉政署有提醒,提醒之後也發現是第14條問題。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沈伯洋認為小孩無辜
沈伯洋強調,應該要聚焦在第14條上面的義務,程序上該做的有沒有做,如果沒有做,要怎麼來補救?他覺得到這邊就可以停下來。
最後,沈伯洋呼籲,他覺得小孩子是無辜的。重點就是放在前階段法規的制度有沒有遵守,沒有做到的話,要怎麼去補?這樣子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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