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四燭光晚會3領袖遭判重刑 涉國安法入獄5至7年

AFP 法新社報導

香港法院週五依《國家安全法》對三名前支聯會領袖判處5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這起因悼念1989年天安門事件引發的審判,已招致聯合國、國際人權團體以及台灣官方的嚴厲譴責。

包括69歲的 Lee Cheuk-yan、74歲的前議員 Albert Ho 以及41歲的大律師 Chow Hang-tung,自2021年被起訴以來便一直遭拘押,刑期預計將扣除已服刑時間。法院判決指出,不認罪的 Lee Cheuk-yan 被判處7年徒刑,Chow Hang-tung 判處7年3個月徒刑;今年1月認罪的 Albert Ho 則獲判5年2個月。

法院裁定指出,被告呼籲「結束一黨專政」違反中國憲法。判決書載明,儘管本案未涉及暴力且被告未提出具體時間表,但罪行仍具「嚴重性質」。曾每年在維多利亞公園主辦六四燭光晚會的支聯會目前已經解散,自行辯護的 Chow Hang-tung 在庭上表示自己「無所悔恨」,步出法庭時向支持者揮手致意。

香港特首 John Lee 發表聲明強調,法律絕不容許任何人藉人權與民主之名危害國家。國安處官員 Steve Li 則稱此判決對企圖從事類似行為者是嚴正警告。對此,台灣主管兩岸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批評當局以國安為名進行政治審判,強調追求民主與人權無罪;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與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亦同聲譴責判決過於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