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警調查,高男與女友交往期間簽訂「恐怖愛情契約」,條款明訂雙方應在一起不離不棄,更要求女方不得靠近異性,若違反約定內容,即應與高男發生性行為,否則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交往簽「戀愛契約」,恐怖男以違約為由逼女友激戰。(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而在2019年至2024年10月間,高男卻多次以違約為由,向女方恫稱「若不發生性行為,就將契約洩漏給他人知道」,進而強制逼迫女友與他在公共廁所、飯店等處發生關係,次數多達20次。
為了讓威脅顯得更真實,高男甚至自導自演辦理多個網路分身帳號,假扮他人名義向女友傳送「後天就會去你家」、「能調查你也能把你殺了」等警告訊息,藉此製造隨時遭盯上的恐懼感,逼迫女方乖乖就範。隨著時間推移,高男的行徑越發狂妄,竟直接以通訊軟體傳訊囂張嗆聲「會讓合約永遠在」、「要讓你受盡痛苦」。受害女子長期承受龐大精神折磨、幾近崩潰,最終選擇不再隱忍,前往警局報案揭發這起長期虐待事件。

恐怖男創假帳號傳威脅訊息,囂張喊「要讓你受盡痛苦」逼受害者就範。(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高男犯案事證明確,最終依20次強制性交罪及1次恐嚇危害安全罪將高男起訴,並請法官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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