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專案小組來到陸地,跟監可疑嫌犯,一路跟到台中豐原一處住宅,嫌犯手提長長的箱子,裡面會是裝小提琴還是什麼樂器嗎?但嫌犯長相外觀跟樂器實在很不搭嘎耶!將箱子打開,各位觀眾,竟然是大支仔,兩大把長槍!
專案小組跟監嫌犯車輛,搜索嫌犯轎車。(圖/民視新聞)
被辦案人員包圍的嫌犯,乖乖蹲坐在地上配合,不敢造次,直接這槍不是他的,他只是負責運送,要來送還給人稱董仔的陳姓嫌犯。
不管槍是不是屬於你的,槍從你手上被搜到,就有刑責。一向負責海域與岸際維安的海巡,這回發威發到陸地上,原本是要查緝毒品,追蹤毒品人口,哪知嫌犯不學好,繼續作奸犯科,當場人贓俱獲搜到槍彈,宛如行動軍火庫!
海巡署臺中查緝隊副隊長賴威翔:「於實施監控期間掌握張姓犯嫌,將槍支與子彈交付陳姓犯嫌後,立即以進行搜索的方式,於陳姓犯嫌在台中市,豐原區住所,查獲半自動步槍,與滾筒式霰彈槍各一支,半自動步槍子彈二十一顆,霰彈十四顆、銀色槍盒。」
張姓嫌犯辯稱他只是來送槍,還給"董仔"。(圖/民視新聞)
想當大仔擁槍自重,卻因為槍盒破損,要換槍盒露餡,張姓嫌犯才剛買好盒子裝槍,要送還給董仔,兩人一起落網,一個被起訴持有槍械,另一個被起訴寄藏槍彈!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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