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該里長候選人涉犯選罷法罪嫌重大 諭知10 萬元具保
新北地檢署表示,為維護選舉之公正與廉潔,日前接獲情資,發現新北市某里長候選人為尋求選民支持,涉嫌在選區以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為名,提供免費剪髮,並招待部分民眾食用豆花(每份市價約50元),以此方式行求賄賂。新北署獲報後旋即指派方鈺婷檢察官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於本月 14 日執行搜索該里長候選人住處,通知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11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該里長候選人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爰諭知該里長候選人以新臺幣 10 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人員均請回。
新北地檢署呼籲,選舉應回歸候選人政見、理念及服務能力之良性競爭,任何藉由贈送財物、提供免費服務或其他利益爭取選票之行為,均可能觸犯選罷法相關規定。選舉期間,檢方將持續密切掌握各類賄選情資,對於任何可能影響選舉公正之不法行為,均將積極查辦、依法究責,杜絕賄選歪風,共同維護乾淨、公平之選舉環境。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蔣萬安選情慘了!名嘴竟搬馬英九護航 作家噴爆:驢跟馬怎能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