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邁阿密與威斯康辛州麥迪遜的五起聯邦案件中,多名被控非法投票的非公民被告主張,美國憲法將決定選民資格的權力保留給各州,雖然各州皆規定選民須具備公民身分,但應由各州而非聯邦政府進行起訴,因此指控聯邦法律違憲並要求法官在開庭前撤銷指控。
路透社(Reuters)分析指出,這部實施近30年的法律至今僅有129人遭到起訴,非公民投票情況極為罕見,典型被告多為誤以為自己有投票權的合法永久居民。過去多數被告僅面臨約150美元的罰款,但川普政府去年開始推動驅逐非公民投票者出境,大幅提高了被告所面臨的風險。
美國司法部對此反駁,國會有權維護選舉公正性,且該法屬於1996年移民改革法案的一部分,國會在移民領域擁有明確立法權。政府律師亦指出,若該法被判違憲,恐將波及保障海外美國公民與軍人投票權的相關法案。除了上述五起案件外,佛州日前已有陪審團與法官分別判處另外兩名非公民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