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律專家小組日前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全面檢討並修改數十年歷史的《賣春防止法》。目前日本街頭性工作者若公開招攬顧客,將面臨罰款甚至監禁處分,但尋求買春的顧客卻完全不受法律處罰,使日本在已開發國家中顯得相當特殊。專家小組呼籲廢除這種不對等現象,法務省預計將依據報告結論著手推動修法。
專家小組在報告中指出,舉凡在公共場合商談性交易價格,或在街頭徘徊「物色」性工作者等行為,都應列入處罰範圍,處罰對象應擴及在實體公共場所與網路上的買春者。儘管有倡議團體呼籲日本引進瑞典、法國等國採行的「北歐模式」——即賣淫除罪化、買春定罪化,但專家小組並未建議將性工作完全除罪化,亦未擴大賣春的法律定義範圍。
性產業倖存者團體「Toka」成員 Risa 表示,若法律持續針對性工作者開罰,當事人遭遇暴力或其他惡劣對待時,往往會因害怕被貼上罪犯標籤而不敢報警。女權律師 Yukiko Tsunoda 則指出,該法於1956年制定時將性工作者視為誘惑已婚男性的存在,當時社會完全未將性產業視為針對女性的暴力,法律改革早已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