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汽車、機車,只要駕駛行駛在路上,行經路口時都必須依據交通號誌指示決定前進或停止。(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該名網友在 Threads 上發文,寫下「遇到黃燈不是應該要加速嗎?為什麼會有人急煞?」並強調當時前方明明沒車,且距離路口僅約 10 公尺,「正常人都會衝過去吧!」。此疑問引來大批網友圍剿,紛紛留言開轟,質疑原 PO 駕照是用雞腿換來的,並指出「10 個看到黃燈說要加速的,7 個都闖紅燈」、「如果你需要加速才能通過黃燈,代表你不應該過」,甚至直言「如果你需要加速才能通過,代表你不應該過」,勸大家開示車牌以便遠離。
究竟黃燈亮起時該如何處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曾說明,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6 條規定,圓形黃燈的用意在於警告「路權即將消失」,提醒紅燈即將顯示;而圓形紅燈則提醒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原 PO 貼文引來大批網友圍剿,紛紛留言開轟。(圖/翻攝自 Threads )
針對民眾擔憂的檢舉問題,警方強調,若車輛已過停止線號誌才轉為黃燈,導致駕駛人因緊急煞停而超越停止線,警方在執法時將參考客觀具體事實,以「勸導代替舉發」。警方提醒,除了嚴守交通法令,駕駛人也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並保持應變能力,才能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警方補充,若駕駛在號誌轉為黃燈時已過停止線,但自覺無法通過而緊急煞停、導致車身超越停止線,警方會依客觀事實以勸導代替舉發;但若是在紅燈亮起後才穿越停止線,則會被認定為闖紅燈,依規定可處 1800 元以上、5400 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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