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Reuters)報導,TikTok與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於8月達成協議,擬支付高達4億美元(約新台幣128億元)來和解涉嫌違反美國兒童網路隱私法規的訴訟。根據協議內容,TikTok將立即支付3億美元,若法院終止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於2019年對其前身Musical.ly施加的同意令,則會再支付1億美元。
然而,洛杉磯聯邦地區法院法官George H. Wu表示,他傾向拒絕終止該項同意令的請求,並安排於週一舉行聽證會。法官指出,在缺乏進一步細節的情況下,法院無法確定此舉能構成持久的補救措施,也無法認定終止同意令符合現況變化。
FTC曾於2019年指出,Musical.ly明知有幼童使用該軟體,卻未取得家長同意便蒐集姓名、電子郵件等個資。當時該公司支付了570萬美元和解,並簽署須維持特定通報與記錄義務至2029年的同意令。
這起4億美元的和解案源於美國司法部在2024年提起的訴訟,指控TikTok未能保護兒童隱私,違法蒐集13歲以下使用者的個資。TikTok美國合資企業在法庭文件中表示,目前已要求所有用戶輸入出生日期,並開發了年齡審查系統以識別謊報年齡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