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年7月曾表示,原中國公民申請登記為候選人,各縣市選委會將請戶政事務所協助查詢候選人是否有繳除籍證明,必須完成繳附喪失中國戶籍證明給主管機關後屆滿10年,才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陸委會今(1)日下午4時舉行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梁表示,後續經確認,其中1人為資料誤植,其實是台灣人。另外,經陸委會初步查證,25名原中國籍人士中,其中有4人未繳付喪失中國戶籍資料,7人有繳資料但除籍未滿10年;不過參選資格審核權限在各級選務機關,最終結果以選務機關公告為準,推估會在本月17日前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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