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拒任北院法助卻接到新北徵詢 網友沒做功課就批個資亂用

圖、文/CTWANT

一名陳姓男子Threads發文,去年考上台北地院法官助理因故未任職,最近卻接到新北地院來電詢問少年庭缺人要不要去?他質疑資料可以這樣送到他沒考試應徵的法院嗎?還說「這樣送上門的工作感覺很可怕」,本刊查證,錄取資料通用的做法於法有據,若法助出缺又遇到儲備名單已用完的情形,可向其他法院申請儲備約用法助名冊,遴選有意願人員到職服務。

更多新聞:桃園空軍上尉退役改當共諜!幫蒐情報員個資遭起訴

陳姓網友自稱台大法學碩士、多益900分、日檢N1,去年年底通過北院法助甄試,因個人生涯規劃婉拒任職,兩個禮拜前,新北院打來告知少年庭有缺人,問他有無任職意願,他為此發文抱怨:「欸,我考的是北院,有人說我的資料可以這樣被送去新北院嗎?」

答案是可以這樣送。

也有「錄取A院然後B院來找我」經驗的網友留言,可以參考《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9條第2項;本刊實際向北院及新北院確認,的確如此,該條文內容是:「各用人法院遇有法官助理出缺時,得向各該權責法院申請由候用名冊中聘用或約用適當人員。但用人法院因業務急迫需要,且該權責法院已無候用人員,不及辦理招考及遴選事宜時,得經其他招考及遴選權責法院同意聘用或約用其錄取人員。」

新北院表示,因114年度所辦理之甄試、甄選儲備法助名單均已用罄,並仍有法助缺額亟待補充,而且當時招考有所不及,故商請北院後,依《法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9條2項但書規定,函請北院提供儲備約用法助名冊,並同意自該名冊中遴選有意願至本院服務之人員。

新北院依據北院儲備名單法助徵詢後仍找不到人,但9月18日辦理法助甄試後,已順利甄試到適合人選,目前法助員額都已補齊;新北院這幾年法助流動很高,前來甄試的人數也不如以往,因此只能不斷辦理甄試、甄選或透過各種方式(例如請其他法院協助)儘量補齊人力。

「請支援法助」是業界常態嗎?知情人士透露,辦一次考試其實成本蠻大的,有些小法院或偏遠地區的法院,更需要其他大法院支援候用名單;提供名單的法院都會跟用人法院強調,相關資料要請保密,除非當事人自行透露。

延伸閱讀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更多新聞:中風後跨越吞嚥困難關卡 73歲翁堅強復健找回「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