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最高法院(High Court of Australia)週三做出判決,認定規劃機構未充分評估煤炭產生之溫室氣體對當地的影響,因此應阻止該項煤礦擴建案。環保運動人士表示,這項決定建立了「具約束力的全國先例」,未來審查化石燃料專案時都必須納入氣候損害考量。
這場訴訟由退休理化教師 Wendy Wales 與 Tony Lonergan 發起,兩人多年來持續抗爭,試圖阻止澳洲農村採煤重鎮的擴建計畫。當地礦業公司 Mach Energy 原先尋求批准,將位於雪梨以北獵人谷(Hunter Valley)的普萊森特山(Mount Pleasant)露天煤礦營運期延長20年以上至2048年。
Mach Energy 主張,運往海外燃燒的煤炭無法明確連結至當地的環境影響。但環保倡議者認為,排放至大氣中的溫室氣體都會加劇森林大火、洪水與乾旱。最高法院在簡短判決中駁回礦商上訴,認定新南威爾斯州的規劃委員會未能考量施加條件以「最大可行程度」限制排放。
澳洲是全球主要的化石燃料出口國之一,煤炭與液化天然氣出口量名列前茅。案件首席律師 Anita O'Hart 指出,這是一項歷史性的環境法判決,影響範圍遠超該礦場,並將成為全球重大氣候判例之一。Mach Energy 則對結果表示失望但接受判決,強調將持續尋求可行方案以確保礦場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