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監獄爆強制猥褻!受刑人持搗藥棒戳同房獄友後門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A男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同為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台中分監受刑人,且被安排住在同一舍房。黃男疑趁A男睡覺、爬床梯,以及在藥局工作的空檔,多次伸手觸摸對方私密部位,甚至曾拿「搗藥棒」戳向A男肛門。得逞後,黃男還在其他受刑人面前比劃搗藥棒長度並炫耀相關行為,讓A男長期承受極大壓力。
黃男得逞後還在其他受刑人面前比劃搗藥棒長度並炫耀相關行為,讓A男長期承受極大壓力。(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搗藥棒戳獄友還炫耀!檢依強制性交起訴「1關鍵」法官改認定不構成
案件曝光後,檢方原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黃男。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為,雖可確認黃男曾以手指及搗藥棒觸碰A男臀部、肛門,但影像無法確認搗藥棒是否實際進入肛門。再加上A男作證時表示,部分遭侵犯情節「無法確定有無插入」,且事後並未驗傷,因此法院認定證據仍不足以證明已達刑法上的性交程度。
台中地院最後依11個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黃男7月至10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定應執行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檢起訴強制性交遭翻盤!受刑人持搗藥棒侵犯獄友 法院認「沒驗傷」改判2年
法院最終依「罪疑唯輕」原則,認定黃男行為未達強制性交罪構成要件,改依強制猥褻罪論處。雖然黃男曾與A男以60萬元達成調解,約定分期賠償,但截至判決時仍分文未付。台中地院最後依11個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黃男7月至10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定應執行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台中女摩鐵流血喊「都能當你媽」!他認無套交纏「DNA留她體內」法官判無罪原因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