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綜合報導中國法院今天(10/10)一審宣判,前武漢市長周先旺,因為受賄罪,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周先旺同時被處以500萬人民幣,也就是大約2380萬台幣的罰金、犯罪所得的財物和孳息上繳國庫,不足的部分繼續追繳。周先旺在2019年新冠疫情爆發時,擔任武漢市長,他2020年初接受央視專訪,曾承認疫情前期,訊息披露不及時,還說身為地方政府,必須獲得授權,才能公開資訊,暗示隱瞞疫情的主要責任在中央。周先旺之後辭去武漢市長一職,轉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並於去年7月遭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