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顯示張騏晟及共犯涉嫌賄選情事,檢察長郭景東高度重視指示即刻分案,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嚴維德負責偵辦。昨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刑大前往涉案嫌疑人住處、梓官區漁會等地總計15處實施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參選人1人、賄選共犯、選民共23人、證人共4人等到案說明。
經查,張騏晟為求順利當選,涉嫌於115年5月間,與競選團隊在高雄市岡山區、橋頭區餐廳等地,假借母親節餐會場合,交付市價超過新台幣490元之西點禮盒數十盒予選區具有投票權之選民。
另外,張騏晟利用其父親張漢雄和胞兄張鈞華在漁會體系曾經及現任要職掌握資源之機會,與其父親、胞兄及蔡姓、歐姓、林黃姓等漁會工作人員,自114年間起,共同以不實文件協助不具漁民身分之人取得漁民資格及未來相關補助為選舉之對價,要求選區內具有投票權之選民至少10人於選舉時投票支持,而以此等方式向有投票權之選民為賄選行為。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中張騏晟父子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及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第216條、第214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疑重大,且具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等羈押原因,亦有羈押必要,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其餘共犯3人、選民10人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均以新台幣10萬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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