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四叉貓。(圖/翻攝自四叉貓臉書)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起訴書指出,四叉貓於今年 1 月 22 日至 23 日期間,在其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使用個人 Facebook 帳號「四叉貓異世界轉生為數位貂蟬」、「劉宇」以及 Threads 帳號「@4xgay」,公開發布辛姓男子過去在法院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部分判決內容。四叉貓發文聲稱,對方因跑來自己粉專留言嗆聲並曬出檢舉成功的截圖,他才透過司法系統查詢,指控對方是「戀童癖小草」。
除了公開刑事判決資訊外,四叉貓更將貼文設定為公開瀏覽,並附上辛男清晰露臉的個人生活照,以及辛男自行張貼的房屋使用執照,以此方式將對方的個人資料,赤裸裸地暴露在公眾視野中,達到貶損其名譽與侮辱人格的目的。
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加重誹謗罪,將四叉貓提起公訴。(圖/翻攝自四叉貓臉書)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偵查後強調,雖然四叉貓所張貼的刑事判決紀錄內容屬實,但該事件僅屬於個人私德範疇,與任何公共利益完全無關,將其公開並加以酸諷的行為已構成加重誹謗罪。此外,四叉貓透過網路向不特定大眾揭露他人的刑事前科、姓名、臉照及住處等敏感資訊,確實已構成個資法中「損害他人利益」的違法要件。
檢方在求刑時特別指出,四叉貓作為擁有高知名度的網路紅人,僅因個人恩怨便濫用他人個人資料進行攻擊,對受害人的社會評價與精神造成極大損害。考量到四叉貓事後已將涉案貼文全數撤除,犯後態度尚算良好,因此建請法院考量其犯行量處適當刑罰,以正社會法紀。
而在今日稍早,四叉貓本人也透過 Threads 做出回應,表示「睡到一半被記者電話吵醒,原來是我被起訴了......人生第一次被起訴,想不到我竟然會比柯文哲還早被抓去關,希望以後每天都有會客菜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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