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知名演員兼喜劇主持人Russell Brand涉嫌於1999年至2009年間,對6名女性犯下3項強暴罪、3項性侵罪及1項猥褻侵犯罪。現年51歲的Brand否認所有罪名,並向警方聲稱自己從未參與任何非自願的性行為,指控者可能重新編造了記憶。
倫敦南華克皇家法院(Southwark Crown Court)近日開庭,播放了第3名出庭指控女性的警詢錄影。曾在MTV工作的受害女子含淚表示,2004年她在倫敦一家酒吧的派對上遇到Brand,因曾看過其電視節目覺得他很有趣而想認識。不料兩人交談不到一分鐘,Brand就帶著詭異笑容抓她的胸部,隨後將驚魂未定的她強行拉進附近的廁所。
該名女子指出,Brand跳上馬桶座強迫她進行口交,並抓著她的頭部和頭髮說「別掃興」,讓她當場嚇傻不知所措。隨後在轉移至夜店的車程中,Brand再度袒露下體,但在女子明確拒絕後才作罷。女子坦言,過去因感到羞恥且害怕遭到評判而未吐露全貌,直到2023年相關紀錄片與報導公開後,才決定揭露完整真相。
在此之前,已有另外兩名女性分別指控Brand於1999年工黨會議相關活動以及2001年MTV辦公室廁所企圖施暴。這場備受外界矚目的審判預計將持續約6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