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廖人帥遭判1年10月、緩刑4年,需支付130萬罰金;阿達判1年2月,緩刑3年,需支付100萬;唐振剛遭判1年4月、緩刑3年,需支付50萬;唐禹哲遭判1年7月,緩刑3年,需支付30萬;李唯楓遭判1年4月,緩刑3年,需付50萬;邱昊奇 1年4月 緩刑3年,需付80萬,鄒翰昇遭判1年4月 ,緩刑3年,需付60萬;楊子鋒遭判 1年4月,緩刑3年,需支付30萬;李奕釜遭判1年8月,緩刑4年,需支付50萬。
檢方起訴書指出,這波起訴的藝人中,廖人帥、阿達、李唯楓、邱昊奇等人,都是在「閃兵大前輩」藝人坤達、陳大天勸說下,主動自首。包括他們在內的14名役男被告,到案後都積極配合調查,也深深反省;其中一名素人役男自首後還重新入伍,想藉此彌補過錯,檢方認為,可以獲得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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