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男子於 2006 年與一名中國女子結婚,不料該女竟冒用親妹妹身分。(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翻攝自Pexels)娶妻16年全是假!妻子因疫情卡關吐露冒名真相
據判決指出,這名男子在 2006 年 7 月間前往中國貴州,與羅姓女子在貴陽市民政局登記結婚,隔年 2 月返台完成戶政登記與依親手續,這段期間男方對於太太的身分冒用絲毫不知情,直到 2022 年新冠疫情爆發,羅女申辦赴台證件頻頻受阻,眼見隱瞞不下去了,才向丈夫坦承當年結婚的所有證件與資料,其實全都是冒用親生妹妹的身分。
男子被鼓裡長達 16 年,決定與羅女斬斷婚姻關係。(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翻攝自Pexels)離婚竟也用妹名!中國妹驚覺「憑空多個前夫」 氣炸檢舉揭真相
發現被蒙在鼓裡長達 16 年,男子既震驚又憤怒,決心斬斷關係。羅女隨後於 2024 年再度冒用妹妹身分入境台灣,與男子辦妥協議離婚。不料,遠在中國的妹妹得知自己在台灣竟白白多了一段婚姻與離婚紀錄,擔心影響權益,便於 2025 年向當地檢察院舉報。中國貴陽市民政局查核後依法撤銷婚姻登記,而男子也趕緊向桃園地院提起訴訟,請求塗銷相關紀錄。
桃園地院最終判決這段冒名婚姻與離婚皆無效。(圖/民視資料照)無結婚真意!桃園地院判決冒名婚姻與離婚皆無效
本案經桃園地院審理,被告羅妹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庭。法官審酌海基會認證公證書及貴陽市民政局撤銷決定書等事證,強調婚姻成立須具備雙方當事人真實合意。羅女既自始冒用妹名,雙方即無結婚真意,婚姻關係依法自始無效;而離婚登記以有效婚姻為前提,既無合法婚姻即無從解除,裁判後續冒名簽署之離婚登記亦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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