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彰化男子阿雄(化名)和太太1991年結婚,兩人育有3名子女,太太在2024年間,發現阿雄和女網友有染,兩人的Line對話中,小如表示「你去洗澡休息一下啊!」、「讓你叫的好大聲,又好好聽」、「聽你叫聲好舒服」;阿雄則留言「老公洗好了!等妳呦」、「老公聽了好興奮哦」、「老婆今天噴好多水喔」,元配憤而向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連帶求償100萬元。
審理時阿雄辯稱,手機截圖內容是太太用暴力脅迫搶奪竊取而來,是非法取得證據,不應獲審認,且他與小如的對話內容,是在討論網路遊戲中打怪時所發出的聲響、音效,因玩家間互不相識,聊天難免口無遮攔,而「老婆」僅是遊戲中的暱稱。
彰化地院認為,除以上LINE對話紀錄外,並無其他證據足認2人確有發生性行為,因此難以排除2人間僅是LINE對話虛擬互動、互取暱稱的關係,判決原告駁回,元配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阿雄、小如互以「老公」、「老婆」稱呼對方,還傳訊息「聽你叫聲好舒服」、「老婆,今天噴好多水喔喔」等語,已超過一般男女往來分際。
二審法官認為,兩人對話含有性暗示的挑逗性言語甚明,難認與線上遊戲有何連結,不採認阿雄和小如證詞,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元配20萬元,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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