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噴辣椒水遭控過當。透過監視器畫面,看到一名員警,向男子噴灑辣椒水,男子伸手阻擋,並且轉身走開,但是員警追過去,又噴了幾次辣椒水,鄰居目擊,男子在警方離開之後,找來救護車,並且自行走上車!
案發在台中市南區,復興路的一處社區大樓,34歲陳姓男子,常與父親發生家庭糾紛!男子最近被逐出家門,3日當天,他想回家拿東西,遭到父親也是屋主拒絕,男子報警!就在協調過程當中,員警認為男子情緒激動靠太近,噴了幾次辣椒水制止他,男子控訴警方涉及執法過當!
警方認為,第一次噴辣椒水,沒有過當,但是,男子轉身離開,員警又持續噴辣椒水,是否違反規定?警方交給督察組查處。
員警噴辣椒水遭控過當。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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