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勝!林克穎引渡案 英國最高法院判重審
台英司法合作首創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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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商林克穎2010年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判刑4年定讞。同年8月,他冒用友人護照潛逃蘇格蘭,以台灣監獄條件違反人權為由,拒絕引渡服刑,蘇格蘭高等法院二審判決不需引渡。


蘇格蘭檢方代表台灣官方上訴,英國最高法院今天就引渡林克穎回台受刑案,宣判台灣方面勝訴,對此外交部表示欣慰,感謝彰顯司法正義。相關報導,請鎖定民視新聞2300夜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