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執行費 2026/08/07 13:42:00獨/竊電24元比「通知執行費」少!法官未追討 檢卻為64元電費上訴圖、文/CTWANT台北市大直地區有公寓住戶裝監視器對鄰居蒐證,卻偷接公共電源2個月,遭竊盜罪起訴,一審審查庭法官判處罰金4千元但並未宣告沒收,因為竊電金額僅有24元,寄信通知被告到案執行的費用還比較貴,但檢察官認定被告沒有收手,持續竊電5個多月(電費約64元),提起上訴,二審合議庭3名法官認為檢方擴張犯罪期間已超出起訴範圍,駁回上訴,本案確定,為了最多損失88元的竊電案,一審加二審共動用4名法官 1 目前頁數 :1/1 熱門新聞 熱門關鍵字 獨/竊電24元比「通知執行費」少!法官未追討 檢卻為64元電費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