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分局長余永廉今日說明,店家於5月2日向轄區派出所報案,經循線追查發現係本分局余姓員警所為,余員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而余員身為執法人員,之前亦曾犯此類案件,現列本分局重點輔導對象,竟仍再犯,知法犯法,不知悔改,本案依規定加重議處,並報請停職處分。
余永廉強調,中山分局對於員警風紀,一向秉持零容忍之態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嚴懲不貸,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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