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林克穎現生機 英國最高法院判重審
7年前酒駕撞死送報生,變裝潛逃回國的英國商人林克穎,引起台灣公憤,後來我國政府提出引渡請求,卻被蘇格蘭高院認為台灣監獄狀況有疑慮,判他暫時不用回台。法務部隨後上訴到最高法院。外交部今晚(6月28日)表示,英國最高法院撤銷蘇格蘭高院的判決,全案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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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裔英國籍商人林克穎,7年前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潛逃回英國。我國政府立刻提出引渡需求,不過去年(2016年)蘇格蘭法院卻宣判,他暫時不用引渡回台服刑。讓被撞死的送報生姐姐氣憤不服。




音來源:遭撞死送報生姐姐黃小姐(2016.09):「我跟我爸只想好好地過日子而已,因為那麼多年了,他就是死不認帳啊,即使證據都齊全啦,他的幫凶又那麼多,我們只是小老百姓,我跟我爸爸只是小老百姓,我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啊,我們也沒有那能力去爭取什麼,人家有錢有勢,我們要上班我們才能過日子啊。」




當時送報生姐姐黃小姐說,對司法早已失望,只能看淡弟弟的離開。整起事件發生在2010年3月,林克穎酒駕撞死黃姓送報生,被判刑4年,但他冒用友人護照,變裝潛逃到英國,法務部立刻提出引渡請求。2014年6月,蘇格蘭法院宣判林克穎要回台服刑,只不過林克穎上訴,說兩國沒有外交關係,還批評台灣司法不公、監獄擁擠,甚至引用高雄監獄人質挾持事件,說監獄戒護人力不足,條件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去年(2016年)9月,蘇格蘭高等法院宣判他不用引渡回台。法務部馬上提了上訴,總算英國最高法院宣判撤銷蘇格蘭高院判決,全案將發回重審。




印度裔英商林克穎(2010.06):「一出來大家已經判我罪了,所以我是想說,到底他們有什麼東西,可以證明我有開這部車。」




林克穎在酒駕撞死送報生後3個月曾經召開記者會喊冤,批台灣未審先判,逃回英國。現在英國最高法院認為台灣監獄,不像林克穎說的不符合人權,於是撤銷免引渡回台判決。引渡林克穎案又出現生機,外交部跟法務部都表示,會全力訴訟,力拚林克穎回台受刑。(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