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電線沒換 租屋火警兩死 房東遭判刑
2年前苗栗的南苗市場發生火警,當時租房子房客的太太和外甥,來不及逃生,命喪火場。之後調查報告出爐,發現根本是,房屋的電線太過老舊才會造成短路,引發火警,台中高等法院判決,以過失致死罪,判房東1年2個月的刑期,因為他明知屋齡將近40年,卻始終沒有更換電線,罔顧安全,應負過失責任。
火警現場,消防隊員不斷灑水搶救,起火的是老舊的木造房,電線被燒的發出啪啪聲響。

這是2015年在苗栗博愛街的火警,意外造成2死,鑑識報告調查,發現是電線老舊起火,徐姓房東因此被判刑1年2個月,罪名是過失致死。

判決書上,法官寫,屋齡將近40年的房子,常期租人使用,卻沒有更換電線,電路老舊容易導致短路火警,更是基本常識
法官認為,房東不能只營利出租,房子的屋況就不甘自己的事情,案例判決,讓房東知道,更該顧及房客的性命安全。(民視新聞許家程、蔡枘埏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