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出勤車禍癱瘓 竟被追繳溢領薪資144萬
台中東勢分局警務正呂鴻毅,103年查勤時車禍,造成腦部受創,生活無法自理,父親也中風行動不便,生活負擔很大,家屬希望替呂鴻毅辦理退休。不料,卻反被追討溢領的薪資144萬元,讓家屬無法接受;東勢分局表示,因家屬在104年替呂員辦理「監護宣告」,導致他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依銓敘部規定,才需追繳溢領薪資。

呂鴻毅腦部受傷,原本是柔道高手的他,生活起居得靠外籍看護幫忙照顧。103年他在土牛派出所前執行勤務,被酒駕車輛撞傷,在醫院昏迷2個多月,當時因為喪失行動能力,家人幫他辦理監護宣告,不料,卻因此喪失了公務員任用資格。


受傷員警的媽媽:「像他的學長也有兩個同事,也是上班時腦溢血,他們也是辦理監護宣告,他們說監護宣告,其實並不是他們所講的,有監護就喪失公務人員資格。」

 

受傷復健的這3年期間,家裡的開銷相當大,加上呂鴻毅的父親也中風,全靠媽媽賣麵維持生計,呂鴻毅在警界服務已經有15年,家屬希望替他辦理退休,不料,卻反被追討溢領的薪資144萬元,讓呂媽媽激動的掉下眼淚,呂鴻毅也激動得無法接受。


受傷員警呂鴻毅:「我會想殺人,因為我感覺,感覺你當個公務人員,退休就是最好的保障。」


東勢分局表示,因家屬替呂鴻毅辦理監護宣告,導致他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依銓敘部規定,才需追繳溢領薪資。另外更讓家屬不能接受的是,被撞毀的警車,也要呂鴻毅來負責。


東勢分局行政人員:「他就是開出去,應該要負責善良保管的責任,(所以駕駛人是他損壞就是由他來負責),對有這個規定。」

  

東勢分局表示,因車禍鑑定結果,呂員因迴轉車未禮讓直行車,需負部分責任,但警方已經有協助募集37萬元的警車修理費用,至於退休部份,依規定呂鴻毅需有半殘障證明才可申請命令退休。

(民視新聞/李坤錫、余壽生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