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車追劇不稀奇 坐在這裡才真讓人傻眼
這樣也是太危險!新北市一名李先生,在林口道路上目擊到,一名男子坐在後車廂裡,戴著耳機,疑似用手機在追劇,而且沒有任何防護措施,他覺得太誇張,把行車記錄器PO上網,警方說,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最重可開罰9000元。

畫面中一名男子坐著,戴著耳機看著手機,非常專注,不過他坐著的地方,不是一般座位,而是轎車的後車廂!

男子一屁股坐在後車廂裡頭,雙手拿著手機,沒有扶任何地方,而且可能怕太熱,旁邊還裝有電風扇降溫,就像是專屬座位一樣,準備的相當齊全。

民視記者楊凱安:「一般而言其實後車廂,大多是用來裝行李或是物品,不過當時這名男子就是像這樣,躺在這個後車廂裡面,而他戴著耳機用著手機,疑似是在追劇,而他人就跟著這個車子,穿梭在車陣當中。」

聲音來源:目擊者李先生:「大概(至少)2分鐘吧,後來就轉彎了,就有嚇到,還蠻危險的。」

這麼誇張的情況,出現在新北市林口的馬路上,23日下午,這名男子不知道什麼原因,選擇坐在後車廂,疑似用手機在追劇,一點防護措施都沒有,目擊者在後方看了,都為他捏把冷汗。

新莊交通分隊長施宗源:「有關林口區文化三路往中華路上,有一自小客後車廂載有乘客的行為,該駕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裝載時車廂以外載客規定,處新台幣3000~9000元。」

警方說,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最重可開罰9000元,不過罰錢事小,萬一過程中出現意外,甚至波及到其他用路人,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民視新聞楊凱安、莊柏驊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