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檢舉人把I看成L 受害車主批離譜

檢舉機車違規右轉,舉發人眼花,錯把車牌字母I看成L也就罷了,警方開單告發居然也沒查證車子的型式。接到烏龍罰單的林姓職業軍人,因此特地請假,從外地回到嘉義處理,痛批警方實在錯得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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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烏龍罰單,身為職業軍人的林先生,還得特地跟部隊請假回嘉義處理,前往警局、監理站,到處奔波投訴,最嘔的是,罰單上被拍到紅燈違規右轉的是塑膠車,跟他的重機車型完全不同,痛批警方根本連查證都沒有就直接開單。

紅單上的照片截圖,影像十分模糊,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再次仔細來回查看,發現遭到檢舉的機車,車牌號碼跟林先生差了一個字母,錯把I看成L。

雲林縣莿桐分駐所所長指出,違規當事人的車牌號碼是IXM-427,檢舉人檢舉時看錯字母,才造成製單的錯誤。

沒違規卻收到烏龍罰單已經很倒楣了,何況是機車外型差很大!就因為檢舉人看走眼,警方又沒仔細比對查證,讓民眾大嘆真是擾民。

(民視新聞/鄭榮文 嘉義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