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劣油案宣判 頂新、強冠不用賠

頂新黑心油案,2年前消基會代替884名消費者,向頂新、正義、強冠及下游共51家業者,請求共1億839萬餘元賠償金。最新台北地院部分判決出爐,只認定135位消費者獲賠正義公司及前總經理,共40.5萬賠償金,相當於每人能得到3000元賠償金,消基會很不服氣,宣布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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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小民滿腹委屈,頂新黑心油風波延宕2年,台北地院部分一審宣布出爐,居然只要正義公司及總經理柯育仁賠償135位消費者,共40萬5000元。

原本消基會代替884位受害消費者,向頂新、正義、強冠、及下游共51家業者,請求依《消保法》3倍懲罰性賠償,每人3萬,共1億839萬餘元賠償金。但法官認為認為,只有2014年1月~9月這段期間購買的人,才符合求償資格,而且改依《食衛法》,每人2000加0.5倍懲罰性賠償,人數、金額都大縮水!

消基會很不服氣,認為當初因為購買證明不易取得,只有884位消費者能提團體訴訟,但受害者人數其實早就超過百萬,頂新的不法獲利,更可能高達38億元,決定上訴到底。

  

頂新黑心油4大案,等了2年,只有正義頂新豬油判決結果出爐,還跟原本的求償金額落差很大,讓消費者不禁想問,權益到底該由誰來保障。

(民視新聞翁子媛、李澤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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