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抓非法捕撈 半年罰了20件

農委會漁業署打擊非法捕撈,從今年(2017年)1月20日展開第一波的取締行動,一共裁罰違規案件20起。其中,今年(2017年)7月份,在一艘漁船查獲大量魚翅,因為鯊魚鰭與鯊魚身,重量比例不對襯,漁業署懷疑漁民涉嫌「割鰭棄身」,重大違規的情況下,決定將漁船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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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全面監控海上漁船捕撈作業,不管靜態,還是動態,統統被漁業署掌握,打擊非法捕撈,半年下來一共有20件違規。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罰款少則50萬、多則400萬,如果無法確實打擊IUU,台灣的遠洋漁業,是沒辦法永續經營的。對於取締非法捕撈的漁船,農委會副主委講到哽噎,儘管知道這是漁民的生計來源,但仍舊得鐵面無私而漁船違規的項目,包括捕撈已超過漁獲量配額,卻繼續捕撈、逾期返港,以及漁獲回報不實、從事其他非法捕撈事實,甚至進入他國管轄海域,從事漁撈作業。而最嚴重的1件在7月份,有一艘漁船查獲大量魚翅,鯊魚鰭與鯊魚身的重量比例不對襯,涉嫌割魚鰭、丟棄身體部分,被漁業署視為重大違規開罰。

台灣在2015年被歐盟列入非法漁業「黃牌」警告名單,限定6個月內改善。至今2年時間,歐盟每半年來台查核,台灣能不能從黃牌國家中除名?就盼政府和漁民們能共同攜手合作。

(民視新聞/劉俐均、吳東祐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