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李在鎔涉賄朴槿惠 一審判5年徒刑

南韓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涉嫌行賄嫌總統朴槿惠,一審今天(8月25日)宣判罪行成立,除了賄賂罪外,還有洗錢、背信、偽證等5項罪名,共被判處5年徒刑,李在鎔的律師在宣判後立刻表示要上訴,而這項宣判預計也對下台受審的朴槿惠不利。

更多新聞: 檢方求處朴槿惠30年 律師痛批無證據

用公文遮住手銬,三星少主李在鎔面無表情,雙手被白繩綑綁,在法警戒護下步上囚車離開法院。現年49歲的李在鎔是三星電子的掌門人,2016年因為涉入前南韓總統朴槿惠政治獻金醜聞被調查,今年(2017年)2月底被正式起訴。經過160天的調查審訊,8月25日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入獄5年,李在鎔的律師立刻表示要上訴。

李在鎔被控以海外空殼公司行賄朴槿惠的密友崔順實,金額超過11億元新台幣,讓朴槿惠同意三星旗下2間公司合併,好鞏固李在鎔自己在三星的地位。雖然李在鎔對檢方的指控一概都不承認,但一審仍被判罪名成立,民眾也更覺得當初上街倒朴是對的。

南韓雖然規定與民眾有關的重大案件,應該公開宣判,但這次李在鎔判刑卻沒有公開,也沒有電視轉播,只開放30個旁聽名額,結果卻有454人申請,中籤率比朴槿惠案庭審時還低。由於南韓規定3年以上刑期不得緩刑,一審結果等於李在鎔不可能緩刑,而且對正在受審的朴槿惠也相當不利。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南韓閨密門案 崔順實一審重判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