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殺男童「非血腥凌虐」?兩虐童犯逃死定讞

兩年多前,李靖和陳天心兩人犯下殺童案件,震驚社會,歷經一、二審都是判決無期徒刑,家屬不滿判決結果,提起上訴。如今最高法院公佈結果,基於兩人不是隨機殺人的原因,所以仍維持無期徒刑定讞,家屬心痛無奈認為,應該要一命換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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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被判無期徒刑,出來之後又會來害人,大家也會來殺人。」

阿嬤語氣憤怒,因為兩年前,寶貝孫子出門被殺害,而最高法院,公佈判決結果,維持二審見解,判處李靖、陳天心兩人無期徒刑確定,民事部份,兩人被判應連帶賠償男童父母900多萬元定讞。

「一命還一命,鄭捷他就可以判死刑,為什麼他們2個不可以判死刑,1個人殺4個人,他就是罪大惡極,2個人殺1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他就沒有罪大惡極嗎?」──男童姑姑(2017.06.30)

今年(2017年)6月,二審判決結果出來,家屬還是難以接受。這起案件發生在前年,兇嫌李靖聲稱想帶著自己感情最好的男童,一起尋短,但自己下不了手,所以找上朋友陳天心幫忙,一同將他勒死。去年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家屬無法接受,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定兩人不是隨機殺人,所以維持原判,家屬再提上訴;如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但要賠償家屬900萬元的民事賠償。

去年一審判決結果剛出爐時,男童的阿嬤也說過一樣的話,如今三審定讞,仍然維持無期徒刑。原本家屬希望兇手得到懲罰,一命換一命,終究還是落空,只剩滿心不甘。

(民視新聞/葉興凱 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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