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猛攻林國漳辯護重大刑案 柯文哲:不需多討論
柯文哲舉例說,自己在台大當醫生期間,時任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太太邵曉鈴因車禍意外,需要裝葉克膜,他也幫忙支援;此外,前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當年遭槍擊被送往台大醫院,柯文哲當時也是創傷醫學部主任;不僅如此,柯文哲也曾擔任前總統陳水扁的醫療小組召集人。柯文哲說,當年外界質疑自己的政黨傾向,而他只認為「對我來講,他們都是病人」。
民進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林國漳。(圖/林國漳競辦提供)對於林國漳為刑事案件被告辯護遭藍營批評,柯文哲上午說,對律師而言,刑事案件被告就是當事人,「這個有什麼好挑的」,還說對於藍營連日攻擊林國漳,不需要多討論。
藍營猛攻林國漳 三大律師公會批:選戰操作
全國律師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及宜蘭律師公會等三大公會本月23日同步發表聲明,批評藍營選戰操作,強調「為被告辯護絕不等於認同犯罪」,嚴正呼籲政治攻防應恪守法治底線,切勿為選舉利益而踐踏、污名化國家的刑事辯護制度。
三大公會強調,第一,刑事辯護是公平審判不可或缺的一環。憲法保障正當法律程序與訴訟權,確保國家在剝奪人民生命與自由前,證據須充分檢驗。案件越重大、社會情緒越強烈,越需要健全的辯護制度,讓司法判斷建立在法律與證據之上,而非預斷或情緒。
第二,律師不得因履行職務而被等同於當事人。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與歐洲理事會《保護律師職業公約》皆明定,律師不應被視為與當事人具相同立場。保障律師獨立執業及人民獲法律協助,是重要的法治原則。
第三,為被告辯護,不等於認同或協助犯罪。律師為被告主張權利,要求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並非妨礙犯罪追訴。辯護人的職責在於檢驗指控是否成立、證據是否可信。將辯護視為值得非難,甚至連結犯罪,是對制度的根本誤解。
第四,以承辦案件之罪名評價律師,將產生寒蟬效應。若以此作為質疑品格的依據,甚至將有償委任描述為可疑,會讓律師對承辦重大案件有顧忌,影響人民獲充分辯護的權利。刑事司法有賴各方制衡,污名化最終受損的是人民。
公會最後呼籲,公共討論應恪守法治底線,停止污名化辯護制度。三大公會反對將辯護行為作為政治攻防工具,尊重律師依法執業的專業空間,就是守護全民獲得公平審判的最後防線。律師承辦個案如有違法,自有司法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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