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畫面拍下,一輛黑色BMW轎車緩緩開過路口,過沒多久慢慢倒退到格子裡,在鏡頭沒拍到的另一邊,駕駛已經下車鎖門。
10分鐘後,駕駛發動車輛把車開走,但是仔細看,這裡根本就不是汽車停車格,而是專門給機車騎士,等紅燈用的「機車停等區」,把停等區當成停車格,民眾覺得實在太扯了!
讓人啼笑皆非的情況,出現在新莊民安路附近,當時這名女駕駛,疑似為了買豆漿喝,卻找不到停車位,就把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內,而且還完全停進格子裡,停好停滿,沒有壓到任何一丁點的白線。網友看到PO文,直呼太有趣了,笑說這車位好大好好停,簡直比扯鈴還要扯;還有人說,整個城市都是她的停車格。
警方表示,女駕駛的行為已經違法,將開單告發,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及指示,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女駕駛把馬路當成自家停車場,不但阻礙交通,萬一引發車禍造成傷亡,恐怕不是掏錢繳罰單就能了事。
(民視新聞/楊凱安、李志銳 新北市報導)